一、大家都在问
1 野生动物归自然资源部门管
2 这是因为野生动物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之一,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3 除了自然资源部门之外,还有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也会参与其中。
例如,林业部门会管理森林中的野生动物,农业部门会管理农田中的野生动物,但归根结底,自然资源部门是最高管理部门。
二、刑法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二条之规定,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三有保护动物”。其中,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分别被编入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三有保护动物被编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保护法中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解读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要问了,这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什么呢?
这部公约世称《华盛顿公约》,因1973年6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署而得名。公约签订的目的,旨在减缓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对部分野生动植物族群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从而永续使用此项资源。其管辖的物种分为三类,分别列入三个附录中,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其中,附录一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附录二包括所有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我国于1980年12月加入公约,并规定该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所列的原产地在中国的物种,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规定的保护级别执行,非原产于中国的,根据其在附录中隶属的情况,分别按照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
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范畴和具体内容
理清了野生动物的内涵,我国刑事和行政的法律法规是如何保护野生动物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以及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分别定罪量刑。最高法的配套解释对条文进行了详尽解读,并规定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数量认定标准等。
行政法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两部实施条例、《渔业法》及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国家将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别列入不同名录中,进行分类分级保护。同时,通过立法,对野生动物的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食用等情形进行了规范。
比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遇特殊情况,需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又比如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特殊情况除外。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再比如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
三、我国在保护野生动物领域,具有行政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及主要职责
在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主要是由包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多个行政机关相互配合开展的。其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许可、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等审批。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主要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猎捕、从境外引进、出口、出售、购买、利用等审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要负责监管市场上违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野生动物是属于哪个部门管?
1 野生动物归自然资源部门管。
2 这是因为野生动物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之一,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3 除了自然资源部门之外,还有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也会参与其中。
例如,林业部门会管理森林中的野生动物,农业部门会管理农田中的野生动物,但归根结底,自然资源部门是最高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