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国的最新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活动,保障出国旅游者和出国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旅游;组织中国公民到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的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以外的国家进行涉及体育活动、文化活动等临时性专项旅游的,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条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

(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三)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第四条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查完毕,经审查同意的,报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经审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应当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合理布局的要求。

未经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或者以商务、考察、培训等方式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名单予以公布,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国入境旅游的业绩、出国旅游目的地的增加情况和出国旅游的发展趋势,在每年的2月底以前确定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总量,并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

公务出国考察(公务出国考察相关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组团社上年度经营入境旅游的业绩、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核定各组团社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核定组团社年度出国旅游人数安排及组团社组织公民出国旅游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印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

二、党员可以出国吗?

党员干部需出具组织关系部门的同意出境证明。其余的没有限制。 科级干部及中共党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同意出国证明及党员证明,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办理。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出境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出境定居则停止党籍)的手续。

三、出国考察期间能去别的国家吗?

答:这要看你参加的是什么性质的、持什么护照的考察团。如果是持因私普通护照出国,没有规定不准在他国离团,经抵目的地国考察完后经请示批准后,可在这国有你要去的国家大使馆申请到签证后前往。但你持的是因公普通护照出国考察是不能前往他国的。

四、商务考察能出境吗?

不一定。每个考察团的考察目的、行程安排都不一样,过程和结果也不一样。

有的很水,安排的考察目的地没有什么考察价值,可能只是有一个行政人员带着浏览和解说下发展历程,顶多市场部或者公关部的人出来接待下就算是考察了。加上路上花费的时间,实质上啥都没学到。

五、公务员出国探亲假最新规定?

提前报备,批准后可以出国探亲。重要岗位的公职人员需调离岗位一定时间,并经离任审计后才能获批。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国销假。

六、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旨在为因公出国人员审批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该规定包括了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审批权限等内容,严格要求因公出国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和资格

审批流程充分体现了国家和事业单位的审批制度和管理要求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地区和单位也会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的各个环节,保障因公出国行动的流程规范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