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消费券商场券怎么用最划算?

直接购买生活必需品最划算,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总共三种面额:满120减40/满240减80/满360减120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总共三种面额:满30减10/满90减30/满150减50 。第二轮起适当扩大核销适用范围。将药店作为消费券使用场景,纳入超市券核销范围。

二、湖北消费券专项券怎么使用?

湖北消费券专项券使用方法如下:

批发零售专项消费券适用于消费品批发、零售场景,支持消费者的批发、零售消费;

  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适用于宾馆、餐厅等住宿和餐饮场所,支持消费者的住宿、餐饮消费。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与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其他券种应用场景不打通使用。在同一批次消费券发券活动中,每位消费者在同一发券平台只能选择领取一张消费券。

三、湖北消费劵批发零售怎么使用?

湖北消费券零售批发券使用条件如下

一、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值

  18元、38元、58元。

  二、使用条件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三、使用时间

  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

  “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

  四、使用范围

  1、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四、湖北消费券通用券怎么用?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不能拆分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三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单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