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权与人权的主要区别?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了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与其人身紧密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人权的含义和实质分别是什么()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二、权力的产生?

权力就是能力,更是武力,权力是靠武力征服得来的,也是靠武力捍卫与保障的。一个人、一个团体、甚至一个国家的武力决定了他们权力的大小和多少,武力强大则权力就大,武力弱小则权力就小,没有武力则没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