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工程环境类别定义急?
场地类别与建筑抗震有关。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年版4.1.6条: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准。同时4.1.6条具体规定了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双参数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等四个类别的定值范围(其中Ⅰ类可分为Ⅰo、Ⅰ1两个亚类)。场地土系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土层。
而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是与其耐久性有关。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5.2条规定:一类:室内干燥环境;永久的无侵蚀性静水浸没环境。二类a: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冰冻线以下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二类b:干湿交替环境;水位频繁变动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冰冻线以上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三类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冰冻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海风环境。三类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
二、建筑分类一类二类三类?
一、一类建筑工程
1. 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 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厂房。
4. 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 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形、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
二、二类工程
1. 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厂房。
4. 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构筑物。
6. 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
三、三类工程
1. 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 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厂房。
4. 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 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 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的钢筋砼设备基础。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幕桩等。的强夯地基工程。
四、四类工程
1. 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 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
3. 二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4. 除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的钢或钢筋砼、砖石或砖混结构构筑物。
5. 五米以上至八米的挡土墙、护坡。的室外钢筋砼结构的零星工程(如化粪池)等。室外的管径350mm以上排水砼管道的铺设。金属结构的围墙或以砼为主体的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