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行为是什么?
消费者行为的定义有不同的立论观点,“决策过程论”把消费者行为定义为消费者购买,消费和处置的决策过程“体验论”认为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的体验过程,往往是一种感性的行为,消费者是在体验中购买、在体验中消费、在体验中处置。“刺激一反应论”认为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对刺激的反应,从消费者与刺激的关系中去研究消费者行为。 "平衡协调论”认为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与营销者之间的交换互动行为,是双方均衡的结果
简而言之:就是消费者从决策到购买的一系列行为的研究!
互联网加旅游的意义?
互联网对旅游业的意义:
1、互联网能够为消费者带来个性化的旅游服务和虚拟旅游体验
在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全方位覆盖下,旅游消费者可以与旅游过程中的任何节点进行信息互动,快速全面地获取旅游信息,随心所欲地规划和设计自己的旅游行程。旅游消费者可以定制自己开发的、适合自己需要的个性化旅游产品,享受到自我预期的旅游快乐。
这种个性化的定制,即使身处同一景区、同一旅游线路,旅游者每次到来都会有不同的体验和感受。即便在旅游行程中,旅游消费者也可通过产业互联网中的各种智能技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行程,实现旅游智能化的决策、控制和个性化服务。
2、联网能够提供多维的信息空间
可以将人类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进行完美融合,实现人机互动。旅游者可以在其建立的虚拟旅游环境中随心遨游,享受极为逼真、如身临其境般的虚拟旅游,这个过程是传统旅游无法提供的。
消费者可以像在影院中看3D电影一样了解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对于没有时间远距离旅游的人来说,虚拟旅游从精神层面上为潜在旅游消费者提供了满足其部分需求的虚拟产品。
3、互联网对旅游业的作用-互联网能够极大丰富旅游资源
产业互联网能够大大提升旅游资源的观赏性。大数据旅游平台搭建起来后,旅游资源就被赋予各种信息特征,实现游客与旅游资源的智能交互,大大提升旅游产品的观赏性。比如,在历史文化旅游产品中植入数据芯片,游客在参观的过程中,可以用自己的虚拟形象积极参与当时代的文化活动,如古时代的活动——骑马、射箭、斗蛐蛐等,旅游产品的观赏性和可参与性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