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思维究竟包括哪些思维?

权力思维——有权就可以胡作非为,在老百姓身上表现为等靠要青天大老爷以及父母官式的奴性思维,见了官就跪

资本思维——以为有钱就有一切,就可以胡作非为,而在老百姓身上表现为笑贫不笑娼,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杀人越货,失去底线,还有就是别忘记所有的豆腐渣工程都是老百姓一手建起来的。

及时享乐思维——穷奢极欲,灭绝人性,这点上下一体,尤其是老百姓更多。

其实法治思维本质上跟这些也没太多区别,只是以法为天,有更大的欺骗性,貌似建立了公平的假象,其实法律本身就是专门对付老百姓的。

二、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倡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相对。“人治”是指依人而治,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而“法治”是指依法而治,依靠的是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上地位。现代国家普遍承认,法治是优于人治的治理方式。最早对“人治”和“法治”的优劣进行比较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人治容易偏离公正,再伟大的贤人也难以完全摒除个人好恶,而法治则体现理性精神,更能确保公正;法律由众人审慎考虑后制定,比一个人或少数人意见具有更多正确性;而且法律具有稳定性,人则容易朝令夕改。故而,“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1页。]

法治应与法制相区分。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法律的体系和架构层面,而法治则是依法治理的总原则和总理念。法制国家并不等于法治国家。法制国家仅仅表示一个国家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仍可能存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则无法排除人治的可能性。如果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法制反而可能成为人治和专制的工具。反过来,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法制,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律制度越合理越完善,越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不同社会的法治理念具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大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大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法律素养?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素养   1,首先,应培养自身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使社会主义法治得以真正实现。   2,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任何个人、机关和组织都不具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我们应当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再次,应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要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社会、他人的义务。   4,另外,还应培养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1)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   (3)最后,应培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   5,法律素养的前提是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正确的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   大学生应通过对这些观念的内化和融合,上升为我们个人必备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   1,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   (1)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2)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   (3)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   2,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   (1)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   (2)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3,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   (1)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   (2)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   三,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法律素养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指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   二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   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简单的说,法律素质是一个人对法及法律的认识深度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