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水平的分类?
1 消费水平分类主要有分类的依据。
2 划分的依据不1样,划分的方式就不一样。
3 下附详细划分:
3.1.按消费对象分
有形商品消费:用于交换实物的消费方式。劳务消费:以服务为性质的消费,没有实物的交换。
3.2.按交易方式分
钱货两清的消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买主自己享有。
贷款消费:超前消费(合适人群:对于收入稳定,对未来收入持乐观态度又没有积蓄的年轻人)。
租赁消费:通过短期租赁,不变更该商品的所有权,获得该商品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合适人群:无力购买或因使用次数有限而不想购买的人)。
3.3.按消费目的分
生存资料消费:维持生存所必须的物质生活和劳务消费;(满足较低层次衣食住行的需要,是最基本的消费)。
发展资料消费:用于满足德智体等方面的消费。
享受资料消费:人们对生存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为进一步丰富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消费。
影响因素
影响消费类型的因素
居民的消费类型状况受诸多因素影响。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居民消费类型的根本性因素,中国现在还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居民消费主要还是处于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的类型,大量存在有形商品消费和钱货两清的消费,而劳务消费、贷款消费、租赁消费的水平并不高。
居民的消费类型状况还受消费观念、家庭收入、物价水平、国家政策以及社会分配公平程度的影响。
二、旅游体验有哪些类型?
旅游我的体验是要带上一个好心情.走到那里.那里都是好风景.我喜欢自驾游.而且要走国道.省道之类的.这样和当地老乡有更多的接触可以了解的更多.风土人情.而且吃到乡间美食.现摘水果之类.和他们交流谈笑.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你能有更深的体会.
三、大家都在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四、消费法最新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