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受理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 4.具备相应的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5.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办理地点 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13:30——15:00)
咨询电话 0738--88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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