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行为具体包括哪几类活动?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消费者是否包含法人、其他组织或单位?

我个人认为: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范围没有规定。

第二,消费的过程,主要是以买卖商品或服务的形式体现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消费者的范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关系主体的规定,主要分类是公民和法人,具体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法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第三,无论公民、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在消费活动中都是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准则的,都应该平等地遵守法律文件,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到法律保护;当其侵害其他消费关系主体权益时将受到法律惩罚。区别在于各自消费行为的特点不同,比如政策采购活动的消费者是特定的,只能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三、《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权利,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以下九项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充分享受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因为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的做法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