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十堰商场消费券怎么使用?
一、适用场景
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注: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二、使用时间
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6月13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6月20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
三、使用方法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6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超市券包括10元、30元、50元三种面额(即:满30减10、满90减30、满150减50)。
二、十堰翼支付消费券哪里可以用?
湖北消费券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建行生活,抖音,翼支付六大平台,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城市的线下商场,超市和餐饮商户使用。翼支付发放超市券和餐饮券,超市券可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三、十堰消费券可以加油吗?
十堰消费券是可以加油用的,我上次10月份抢到的超市便利券,到加油站加油时,我先输了金额,然后一看,哎,满减金额减掉了,好开心,所以下次11月份再抢消费券是可以不用担心了,不管是商超和便利店的券,好多地方都可以用的,大家可以放心去领取了。
四、十堰市消费券怎么使用?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