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户的含义及法律规定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分户标准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3、分户条件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4、分户程序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结婚证》;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