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