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都管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消费者协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有执法权没?

消费者协会与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与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其职能是: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消费者协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一、定义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组织,是单位法人,非自然人法人,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经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赋予的七项职能,专门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公益性组织。

二、基本特征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定性质是属于社会团体组织。三、特殊性 1、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在法律赋予权力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由政府部门发起,经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3、消费者协会没有会员,保护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消费的所有人士的合法权益; 4、实行单位理事制,理事代表的是单位而不是个人。四、任务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