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写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申报表,需要先填写示范店名称、示范店经营者姓名、所获得的荣誉、主要事迹、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最后还要填写申报理由及填表时间。

二、如何申报非遗传承基地?

一)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定义,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范围如下:
1.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传统知识,传统体育竞技等。
2.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歌圩、传统节日庆典等。
(二)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推荐申报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提出本省或本单位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省级专家论证意见、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
(五)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10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2份。
(六)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行政部门的申报程序:
1.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各级行政部门等可向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国家级代表作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至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可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直接提出国家级代表作项目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组织专家直接选择辖区内的申报项目;
3.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省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4.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
(二)中央单位的申报程序:
中央直属单位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后,组织专家对选定项目进行论证,将论证后的项目直接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可采取专家推荐与地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申报材料齐备后,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化部)。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电子文本、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不予受理。(四)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请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

三、怎么申报国家级生态农场?

申请成为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二)生态基础良好。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产业初具规模。主体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亩。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

(四)地方重视支持。地方政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农业发展,推广应用生态农业技术,积极构建生态农业监测体系,主动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生态农场建设。

三、申请程序

(一)组织推荐

分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

1. 单位推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环保站和农村能源办(站、中心)组织,推荐国家级农场数量见附件1。

2. 专家推荐。由环保协会组织,环保协会常务理事推荐主体数量不超过2家,理事推荐主体数量不超过1家。

(二)材料报送

主体通过线上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辅证材料(网址:)。填报网站将于4月开放,请参见附件2、3准备填报资料。单位推荐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环保站和农村能源办(站、中心)组织,填写推荐意见。专家推荐的,由专家审核材料完整性,填写推荐意见。2022年4月30日前,省级推荐单位和专家将推荐主体相关材料在线报送,并将盖章后的附件2生态农场申报表纸质版1份寄送至环保协会秘书处。

(三)专家评审

(四)结果发布

生态总站会同环保协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生态农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申请主体相应称号,称号有效期3年。有效期末组织复评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撤销称号。

四、建设管理

通过技术指导、监测服务、政策扶持、品牌培育等多措并举,引导推动生态农场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模式和发展路径。

(一)总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指导生态农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产地保育、投入品减量、田园生态系统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加工及绿色收储运等较成熟的生态农业技术。总结提炼最新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开展测算与分析,研究其适用区域及应用条件。

(二)构建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加强跟踪评价,对生态农场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查核,对农场水土环境、农产品质量开展定期抽测,对主体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以生态农场为对象,系统分析投入品减量、绿色投入品使用、水土资源节约、土壤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废弃物处置利用等的生态环境效益及其额外成本,建立生态农业措施补偿清单。基于各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探索提出先行先试补偿政策建议,推动形成操作性强、引导作用明显的生态农业扶持政策。

(四)宣传推介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以多种形式普及生态农场的农业成果,推介一批生态农产品,促进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引导民众了解农业多功能性,营造社会绿色消费氛围,激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生态农业实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按照生态农场建设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级推荐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