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水费收费标准2022?
1、上海水费一般按照年度用水量来计算:每年每户用水量低于220立方米的,综合水价是3.45元;每年每户用水量超过220立方米的,综合水价是4.83元;每年每户用水量再超过300立方米的,综合水价是5.83元;2、上海水费一般是两个月一交,请不要忘记缴纳
上海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注意事项
1、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执行, 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 05元。
2、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湖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综合水价的平均上涨幅度执行,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 65元调整为4.32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 .52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2.00元(按每立方米用水量90%计算,实际为每立方米1 .80元)。
3、“一户多人口”政策范围继续执行《关于完善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0] 19号)有关规定。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每年增加100立方米阶梯水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家庭,既可以选择增加100立方米的阶梯水量基数,也可以选择按照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的平均上涨幅度执行,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4.32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 .52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2.00元(按每立方米用水量90%计算,实际为每立方米1.80元)。
4、调价方案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至2021年底前,按照一个季度的周期确定阶梯水量基数,即2021年剩余时间内,第一阶梯水为户均用水量0-55立方米(含)、第二阶梯为户均用水量55-75立方米 (含)、第三阶梯为户均用水量75立方米以上,并执行相应阶梯的价格。从2022年起,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周期执行。
二、国家水费收费标准?
第一,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二,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三,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其实国家水费收取标准根据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费也相应的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事实上,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情况如下:
首先是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其次是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然后是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再是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然后是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然后是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最后是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三、各地水费收费标准?
水费价格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各地水费价格有所不同。 居民用水 2.82元/吨
非居民用水 4.04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 10.49元/吨
(一)居民用水
1、普通生活用水阶梯:
每户用水量≦21吨,按2.82元/吨收费;
21吨﹤每户用水量≦36吨,按3.73元/吨收费;
每户用水量﹥36吨,按4.64元/吨收费。
2、低保户每户用水量≦21吨,按1.76元/吨收费,超过21吨按普通生活用水阶梯收取。
(二)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
先由节水办核实水量后,按定额收费,节水办咨询电话:85624173。
1、超定额用水在25﹪以下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的1倍加价;
2、超定额用水在25﹪以上50﹪以下(含50﹪)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的2倍加价;
3、超定额用水在5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的3倍加价;
4、超定额用水在10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原水价的4倍加价。
(三)污水处理费
1、居民用户用水单价中,包含代收污水处理费1元/吨;
2、非居用户用水单价中,包含代收污水处理费1.4元/吨;
3、特种用户用水单价中,包含代收污水处理费1.4元/吨;
注:污水处理单价不随阶梯水价变化。同时污水处理费为企业代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需全额上缴财政。
(四)垃圾处理费
贵阳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54号)的规定:
征收范围: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城中村居民、社会福利机构中的非国家供养对象);云岩、南明、经济开发区、观山湖区、乌当、花溪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我司随水费代征并按时足额上缴贵阳市财政。
征收标准:2元/月*人。(随水费缴纳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人口基数为每户3人。不足3人或3人以上的城镇居民,经核实,相应调整计收人数。)
我市开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原先征收的卫生费停止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收取卫生费。
(五)违约金
我司根据《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对逾期不缴纳水费的客户收取违约金,收取的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