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警察二等功最新规定?
最新的《人民警察荣誉表彰条例》对人民警察二等功的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在肩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中,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及时、果敢、有力地处置危急事件、突发事件和突出治安案(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贡献的;
三、在打击犯罪、打击恐怖主义、维护治安秩序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或其他组织从事公安工作情况的评价达到较高标准的;
四、在特殊时期、特定区域和部位,完成特殊任务,有功行为,上级部门经传达、奖励或公开表扬的;
五、在各级警务工作中,展现出真诚热情、公正廉洁、优良作风,有鲜明表率作用,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理解和支持的
根据《人民警察荣誉表彰条例》规定,人民警察二等功是对表现优秀的人民警察进行的一种荣誉表彰,对于被评定为人民警察二等功的,可以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金等奖励并提高职称、职级和周转房使用权等。
二、人民警察二等功终身补贴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例》规定,被评定为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可享受奖励金和终身补贴等奖励。其中,终身补贴的具体标准和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可能会略有差异。一般情况下,终身补贴的金额较为稳定,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三、大家都在问
最新的《人民警察荣誉表彰条例》对人民警察二等功的评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在肩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中,勇于担当,敢于斗争,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及时、果敢、有力地处置危急事件、突发事件和突出治安案(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贡献的;
三、在打击犯罪、打击恐怖主义、维护治安秩序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或其他组织从事公安工作情况的评价达到较高标准的;
四、在特殊时期、特定区域和部位,完成特殊任务,有功行为,上级部门经传达、奖励或公开表扬的;
五、在各级警务工作中,展现出真诚热情、公正廉洁、优良作风,有鲜明表率作用,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理解和支持的。
根据《人民警察荣誉表彰条例》规定,人民警察二等功是对表现优秀的人民警察进行的一种荣誉表彰,对于被评定为人民警察二等功的,可以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金等奖励并提高职称、职级和周转房使用权等。
四、公安立二等功需要什么条件?
获得记二等功奖励的应当政治合格、品质优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在完成本职工作,尤其是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且近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统一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个人嘉奖两千元,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年度个人嘉奖和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比例,分别不高于当年实有在编在职人民警察总数的百分之九、百分之三、千分之三、万分之三。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的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年度奖励比例限制。
获得授予或者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保送进入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习。1、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2、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含追记、追授的)的个人死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3、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吊唁。
4、获得奖励的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获得奖励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其奖励:伪造事迹或者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问题,骗取奖励的;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获得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集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获得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受到开除处分、刑事处罚,或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撤销奖励,由原奖励申报机关按照程序报请原奖励批准机关审批。必要时,原奖励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