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有多少个人叫王立波?

全国叫王立波的人数不详

代表人物:

王立波,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黑龙江省青冈县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黑龙江省绥化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89年07月--1991年08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教委督导员;

1991年08月--1994年10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4年10月--1999年03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民检查院助理检察员;

1999年03月--2000年12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00年12月--2001年03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

2001年03月--2002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东兴办事处党委书记;

2002年11月--2006年12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6年12月--2007年04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2007年04月--2011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任黑龙江省安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年12月--2014年01月任黑龙江省安达市委副书记、安达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4年01月--2015年05月任肇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5年05月--2017年6月任兰西县委书记

二、王文鹏犯什么罪?

王文鹏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01-10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2020)鲁0214刑初(速)53号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鲁0214刑初(速)53号

被告人

基本情况被告人王文鹏,男,汉族,1988年6月8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安达市。辩护人张贤,山东名昊律师事务所律师。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文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缓刑的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吴仲雷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刘佳丽

书记员姜博文

公诉机关指控

情况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青城阳检一部刑诉[2019]496号起诉书指控:2016年5月19日17时许,被告人王文鹏在青岛市城阳区古庙社区林溪美地小区内,因房租纠纷与被害人侯某发生冲突,后王文鹏持菜刀将侯某头部砍伤。经法医学鉴定,侯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王文鹏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主要辩护意见。本院查

明事实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判决

理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文鹏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文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该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辩护人意见与本案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

三、大家都在问

全国叫王立波的人数不详。

代表人物:

王立波,女,汉族,1968年11月出生,黑龙江省青冈县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黑龙江省绥化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89年07月--1991年08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教委督导员;

1991年08月--1994年10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4年10月--1999年03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人民检查院助理检察员;

1999年03月--2000年12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岗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00年12月--2001年03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

2001年03月--2002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委常委、东兴办事处党委书记;

2002年11月--2006年12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6年12月--2007年04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2007年04月--2011年11月任黑龙江省绥化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任黑龙江省安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年12月--2014年01月任黑龙江省安达市委副书记、安达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4年01月--2015年05月任肇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5年05月--2017年6月任兰西县委书记